敬致各位師長、同仁及同學好:
台中市政府110年度消保專題研習課程
一、為讓台中市市民了解租屋常見糾紛及最新修正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(原名稱「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)規定,並建立正確消費觀念,以有效預防消費爭議的發生,達到確實保護消費者權益之目的。
二、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在110年1月8日下午2時至4時,假本府陽明市政大樓4樓會議室,由本府消費者保護官謝明謙消保官講授旨揭課程(課程名稱:「租屋族關心的事-租屋常見糾紛及新法規定」),並自即日起,開放16歲以上民眾報名(網址為https://forms.gle/qvbFFZUti1hKWcJi8)。另不克報名參與本次實體課程者,亦可在當日上課時段或日後至法制局臉書線上觀看直(轉)播課程,當日課程直播中將進行有獎徵答活動。
三、本次實體課程報名資訊,亦刊載於台中市府消費者保護園地、法制局臉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