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务处公告:
ㄧ、适用对象:延修生。(即未能毕业者)
二、办理方式:
(一)延修线上办理时间:113年02月05日上午10:00起至113年02月27日中午12:00止。
(二)延修线上选课办理时间:113年02月05日上午10:00起至113年02月27日中午12:00止。
(三)办理流程:
1. 延修申请:登入『学生资讯系统』http://course.asia.edu.tw/,
[各项申请] / [延修申请]→选择[延修原因]后点击 [延修申请],即完成申请。
2. 选 课:113年02月05日至02月27日上午10:00进入『选课系统』http://120.108.101.81/Chcourse/,进行选课。
可于『学生资讯系统』,[学期课表] / [课表学年期] 选择 [11202]→点击 [查询],即可确认选课资料是否无误。
3. 缴 费:选课完毕后隔日下午3:00起,可登入『学生资讯系统』,于 [各项申请] / [打印缴费单],持【缴费单】完成缴费。
※[缴费单类别] 选择 [加退选]→点击 [打印缴费单]
(四)费用说明:
1. 学杂费、学分费、学生保险费及退辅基金费等收费标准,依当学年度会计室公告为准。
2. 依本校学则规定,日间部延修生选课不足9学分者,则缴纳学分费,如选课在9学分以上(含9学分),应缴全额学杂费。
进修学士班及硕士在职专班依修习学分数收取学分费及相关费用。
3. 如所加选之课程安排于语言教室者,则须加收语言实习费。
(五)注意事项:
「服务与学习」课程因须安排服务地点,故不得自行加退选;
如欲加选,请洽学务处「课外活动与服务学习组」:(04)2332-3456 #3291询问。
三、法规条文:延修生之缺修学分,于延长修业期限之第二学期始开设者,第一学期得申请休学,反之应于第二学期申请休学;
若未办理休学者,应至少选修一门科目,否则将依学则规定予以退学。
四、 如有任何疑问请洽:
1. 学籍问题,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( 3113、 3122、 3124、 3137、 3139、 6288)。
2. 课程问题,教务处注册与课务组( 3110、 3111、 3116、 3120、 3131) 及各所属学系 。
3. 缴费问题,总务处出纳组(3351、 3350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