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-2学期停修申请
★申请期限:
「毕业班」课程于4月18日(一)上午10:00起至5月6日(五)下午6:00止;
「非毕业班」课程于4月18日(一)上午10:00起至5月27日(五)下午6:00止
一、操作说明概述:
Step 1.登入「学生资讯系统」(http://course.asia.edu.tw/)后,至「各项申请」的「停修申请」中办理。
Step 2.详阅「注意事项」确认「基本资料」、确认资料是否正确候,开始申请。
Step 3.于「课程清单」中勾选欲停修科目并选取「停修原因」后,点选「送出」进行下一步。
Step 4.确认停修资料是否正确,正确请按「送出申请」,需修改者请按「回上一页」;如申请停修未完成,将会出现提示之询问讯息;惟大四生若停修低于最低学分数请确认是否不影响毕业后,方可送出申请。
Step 5.「检核结果」显示之内容,为该次停修申请是否通过之依据,亦可于「学期课表」或至「各项纪录」→「停修申请结果查询」确认停修申请结果。
二、学生申请停修,应于期中考后至期末考开始前二周内,于「学生资讯系统」线上提出申请。
三、受理停修作业期间后,获准停修之科目,非经签奉核准者,不得要求撤回停修申请。
四、科目停修后,其学分费(学分学杂费)已缴交者不予退费,未缴交者仍应补缴。
五、经核准停修之科目仍须登记于该学期成绩单及历年成绩表,并于成绩栏注明「停修」,其学分数不计列于该学期及历年修习学分总数。
六、另为配合「资电学院」大一「基础程式设计(一)、(二)、(三)」教学改革,本学期修习该课程学生,除具有特殊或 重大情事者,仍同意以专签审核「停修」申请外,馀均按 P(Pass)/I(Incomplete)方式呈现学习情形,爰不适用「停修」规定。
七、停修结束之次周,请各授课教师至「教师资讯系统」更新授课点名单。
八、各学院询问窗口分机:
3122陈佳仪同仁(医健学院-健管、保健、视光、听语系)
3124庄惠琪同仁(医健学院-心理、职治、医技、物治系)
6279蔡宜蓉同仁(医健学院-学士后兽医系)(护理学院-护理、学士后护理系)
3111陈雅琪同仁(创设学院)
3131古伃伶同仁(管理学院)
3120黄种恩同仁(资机学院)
3110黄瑞龙同仁(人社学院)
如对于系统使用有疑义者可洽资讯处分机3511邱梅轩同仁洽询。